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聘任刘原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原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原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刘原野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27号(科技创新功能区)
联系电话:010-84261737
传真号码:010-84264690
电子邮箱:ir@tdmarco.com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附件:
刘原野个人简历刘原野先生,198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1年8月参加工作,2011年8月至2014年3月任中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煤炭结算专员,2014年3月至2017年3月任中煤科工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主管;2017年3月加入公司,历任企划主管、发展改革主管(其间:
2017年3月至2020年6月兼任法务专员),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治理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原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天津利智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15%。除前述持股情况外,刘原野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