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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诚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1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

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6.68%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5.96%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杨森茂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杨森茂□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_____________√不适用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杨森茂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杨森茂于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84,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6.68%减少至5.96%,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股数(万股)变动前比例(%)变动后股数(万股)变动后比例(%)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资金来源(仅增持填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杨森茂539.01716.68480.54825.96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请注明)2025/10/27-2025/11/10/
合计539.01716.68480.54825.96------

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0)。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的情况。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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