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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原股份:关于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1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芯原微电子(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拟增选的独立非执行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意见:

1、经审阅公司拟增选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蔡洪平(Cai Hong Ping)先生 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蔡洪平(Cai Hong Ping)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其职业、学历、职 称、工作履历等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2、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 董事任职要求。

3、我们同意提名蔡洪平(Cai Hong Ping)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 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正式生效,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3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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