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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美诊断: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688468证券简称:科美诊断公告编号:2025-016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

2025年

日?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5日14点30分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B座二层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5日

至2025年9月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6)人
4.01关于选举李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2关于选举黄正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3关于选举黄燕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4关于选举周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5关于选举张俊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6关于选举ZhiyunWang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5.01关于选举宣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02关于选举孟召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03关于选举刘宁悦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00、议案5.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88468科美诊断2025/9/1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有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述(一)、(二)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需在登记时间内送达,具体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登记时间:

2025年

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五)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

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B座二层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本次会议将在室内空间举行,场地有限,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当遵从现场会务指南,公司不排除因现场出席人员密度超出会议场地空间承载量而临时调整场地或制定其他临时会务方案。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B座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邮编:100094电话:010-58717511-203邮箱:ir@chemclin.com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二)拟现场参会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出席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序号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关于选举李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2关于选举黄正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3关于选举黄燕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4关于选举周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5关于选举张俊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6关于选举ZhiyunWang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关于选举宣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02关于选举孟召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03关于选举刘宁悦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5)人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2)人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500100100
4.02例:赵××010050
4.03例:蒋××0100200
…………
4.06例:宋××010050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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