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磁谷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688448证券简称:磁谷科技公告编号:2025-050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金鑫中路99号(江宁开发区)公司A309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2
普通股股东人数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8,249,87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8,249,87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3.497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3.497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立华先生主持;

2、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肖兰花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8,249,27499.99846000.00160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8,249,27499.99846000.001600.000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选举吴立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7,234,49797.3454
3.02《选举董继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7,234,49797.3454
3.03《选举吴宁晨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8,190,19299.8439
3.04《选举徐龙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8,190,19299.8439
3.05《选举肖兰花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8,190,19299.8439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4.01《选举赵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8,190,19299.8439
4.02《选举黄惠春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8,190,19299.8439
4.03《选举夏维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8,190,19299.8439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01《选举吴立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965,70748.7463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选举董继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965,70748.7463
3.03《选举吴宁晨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921,40296.9874
3.04《选举徐龙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921,40296.9874
3.05《选举肖兰花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921,40296.9874
4.01《选举赵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921,40296.9874
4.02《选举黄惠春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921,40296.9874
4.03《选举夏维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921,40296.9874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3、议案4属于普

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议案3、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华诗影、郑子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