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409证券简称:富创精密公告编号:
2025-071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增持进展的自愿性披露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大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公司大股东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先进”)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月内,以股票增持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沈阳先进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阳先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750,68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成交总额为3,995.01万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沈阳先进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名称 |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_________ |
| 增持前持股数量 | 52,393,860股 |
|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17.11% |
注:增持前持股数量和比例为公司披露大股东首次增持股份公告后的时点数。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一组 |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 53,067,943 | 17.33% |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广文先生同时作为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宁波芯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良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芯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家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故上述股东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
| 郑广文 | 14,839,355 | 4.85% | ||
| 宁波芯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880,000 | 2.90% | ||
| 宁波良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80,000 | 0.48% | ||
| 宁波芯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80,000 | 0.48% | ||
| 合计 | 79,747,298 | 26.04% | /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 增持主体名称 |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
|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 2025年5月6日 |
|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 2025年5月6日~2026年5月5日 |
|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 12,000万元~24,000万元 |
|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 未设置增持数量 |
|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 未设置增持比例 |
| 本次增持实施期间 | 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4日 |
| 本次增持股份方式及数量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4,198股 |
| 本次增持股份金额 | 99.996万元 |
| 本次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 0.0046% |
| 累计已增持股份金额 | 3,995.01万元 |
| 累计已增持股份数量 | 750,683股 |
| 累计已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 0.25% |
| 后续增持股份资金安排 | 股票增持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广文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974.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04%。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沈阳先进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50%
?是√否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否
(五)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