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9证券简称:三孚新科公告编号:2025-057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
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继宏,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东箭科技、三孚新科、兴森科技、泰胜风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邓文娇,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镇涛,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徐继宏、签字注册会计师邓文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镇涛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徐继宏、签字注册会计师邓文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镇涛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4年度审计费用62万元(含税),本期审计费用按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