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5证券简称:博力威公告编号:2025-055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号),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7,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8,210,141.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539,858.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5-00017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
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5年9月30日余额 | 备注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14850000000814846 | 0.00 | 已销户 | |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山湖科技支行 | 598000013186508 | 0.00 | 已销户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 | 44050177620800002081 | 0.00 | 已销户 | |
|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行 | 380010190010040901 | 0.00 | 已销户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 | 44050177620800002080 | 60,380.54 | 0.00 | 已销户 |
|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望牛墩支行 | 020010190010022990 | 0.00 | 已销户 | |
| 合计 | 60,380.54 | 0.00 |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统一延长两年。同时,出于充分有效整合场地、人员、设备等各方资源的考虑,在原项目计划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辉路2号”及“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临港路3号”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和新增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如下:
1、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1 |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 2023年06月 | 2025年06月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2年12月 | 2024年12月 |
| 3 |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2022年12月 | 2024年12月 |
2、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增加前 | 增加后 |
| 1 |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6号 | 1、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6号;2、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辉路2号;3、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临港路3号;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3 |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 | 实际投资金额(2) | 差异金额(3)=(2)-(1) | 差异原因 |
|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 31,646.25 | 26,009.99 | -5,636.26 | 项目结余资金(注1)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150.81 | 5,159.55 | 8.74 | 利息收入继续投入项目导致 |
|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3,194.24 | 2,322.60 | -871.63 | 项目结余资金(注2) |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 | 4,003.49 | 3.49 | 利息收入继续投入项目导致 |
| 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 13,900.00 | 13,989.78 | 89.78 | 利息收入继续投入项目导致 |
|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 62.69 | 226.69 | 164.00 | 利息收入继续投 |
| 资金 | 入项目导致 | |||
| 合计 | 57,953.98 | 51,712.11 | -6,241.88 |
注1:公司通过优化产线布局方案,提高生产管理信息化、生产自动化水平,优化生产工艺,提升设备利用率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整体产线设备的购置数量。同时,公司根据项目投入预算,与厂家报价进行对比并集中采购,利用规模效应降低采购单价,有效降低采购费用。此外,近年来国产替代加速,公司通过优先采购具有价格优势的国产化设备等方式,节约了募集资金。
注2:公司在硬件设备和软件购置及安装上,优先选用国内供应商,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通过多方比价,控制采购成本,并在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支出。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和经营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形势及客户需求的变化,同时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适时调整项目投资进程、投资估算及建设设计方案等,经济、科学、有序的进行项目建设,以最少的投入达到了预期目标,从而节约了募集资金。
注3: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709.8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144.64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565.24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专项报告。截至2021年8月,公司已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2月9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0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项目的议案》,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3,900万元以及自有资金600万元(合计14,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凯德增资以实施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2,267,125.22元(含利息,具体以结转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项目实施后较大幅度的提升公司研发实力,为公司提高产品品质、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新产品开发能力创造条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旨在改进和完善公司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项目实施后完善了公司现有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公司的综合管理水平,从而在整体上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补充流动资金”和“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和现金流状况,为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无法单独核算收益,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请详见附件2。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57,953.99 |
| 减: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 51,712.11 |
| 减:手续费 | 0.14 |
| 加:募集资金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 1,548.02 |
|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 7,789.76 |
|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7,789.76 |
注: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57,953.9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51,712.11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2021年: | 26,685.63 | |||||||
| 2022年: | 13,714.34 | |||||||||
| 2023年: | 1,812.3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比例: | 不适用 | 2024年: | 4,880.78 | |||||||
| 2025年1-9月: | 4,618.98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 |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 31,646.25 | 31,646.25 | 26,009.99 | 31,646.25 | 31,646.25 | 26,009.99 | -5,636.26 | 2025年4月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150.81 | 5,150.81 | 5,159.55 | 5,150.81 | 5,150.81 | 5,159.55 | 8.74 | 2024年12月 |
| 3 |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3,194.24 | 3,194.24 | 2,322.60 | 3,194.24 | 3,194.24 | 2,322.60 | -871.63 | 2025年4月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 | 4,000.00 | 4,003.49 | 4,000.00 | 4,000.00 | 4,003.49 | 3.49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3,991.29 | 43,991.29 | 37,495.64 | 43,991.29 | 43,991.29 | 37,495.64 | -6,495.66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1 | 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 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 13,900.00 | 13,989.78 | 13,900.00 | 13,989.78 | 89.78 | 2022年8月 | ||
| 2 |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62.69 | 226.69 | 62.69 | 226.69 | 164.00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3,962.69 | 14,216.47 | 13,962.69 | 14,216.47 | 253.78 | / | ||
| 合计 | 43,991.29 | 57,953.99 | 51,712.11 | 43,991.29 | 57,953.99 | 51,712.11 | -6,241.88 | / |
注1: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注2: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继续投入项目所致。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营业收入)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1-9月 | ||||
| 1 |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 80.33% | 达产期年均销售收入109,813.25万元。 | 建设期 | 建设期 | 建设期 | 30,189.98 | 30,189.98 | 不适用(注3)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3 |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5 | 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 41.97% | 投产后,正常预计每年度可实现销售收入66,000万元。 | - | 3,045.58 | 9,152.99 | 26,409.42 | 38,607.99 | 否(注4) |
| 6 |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的统计期间为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注2:上述承诺效益系公开披露的预计效益。注3: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为公司原有产能扩建项目,于2025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承诺效益为项目完全达产下的年均效益值,故该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为不适用。
注4: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系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旨在通过扩大全资子公司电芯产能,提升自产电芯使用比例,强化从电芯到电池系
统集成产品的一体化协同效应。项目投产后,初期因自主研发的电芯处于市场推广阶段,客户开发与产品验证周期相对较长,产能未充分释放,导致单位制造成本偏高。同时,受锂电行业周期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与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自产电芯销售承压,最终导致该项目整体效益未达预期。今年以来,随着自制电芯产能利用率稳步提升,其在公司电池产品中的应用范围持续扩大,市场开拓与产品应用逐步取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