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名称: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闫明 | 联系方式:010-56052594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大厦11层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关天强 | 联系方式:010-56052386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大厦11层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444号”批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铂力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94.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2,854.6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115.0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0,739.59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3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人已与铂力特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2025年上半年,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铂力特经营情况,对铂力特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 2025年上半年,铂力特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 |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5年1月,铂力特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薛蕾、梁可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保荐人已督促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整改。公司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并更正了定期报告。 2025年7月,铂力特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薛蕾、梁可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保荐人已督促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整改。公司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在2025年6月披露了修订版定期报告。 除上述情况外,铂力特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2025年上半年,保荐人督导铂力特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2025年上半年,保荐人督导铂力特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2025年上半年,保荐人已经督导铂力特健全内控制度,督促铂力特有效执行相关内控制度 |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9 |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2025年上半年,保荐人督促铂力特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5年上半年,保荐人对铂力特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铂力特不予更正或补充,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形 |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5年1月,铂力特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薛蕾、梁可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保荐人已督促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整改。公司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并更正了定期报告。 2025年7月,铂力特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薛蕾、梁可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保荐人已督促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整改。公司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在2025年6月披露了修订版定期报告。 除上述情况外,铂力特或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 2025年上半年,铂力特及其实际 |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 2025年上半年,经保荐人核查,铂力特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5年上半年,铂力特未发生相关情况 |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 2025年上半年,铂力特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 16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 | 2025年上半年,铂力特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2025年1月24日,铂力特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薛蕾、梁可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5〕5号)。
决定书内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薛蕾、梁可晶: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2023年销售的部分产品,在控制权未发生转移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3年财务报表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四条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董事长兼总经理薛蕾、财务总监梁可晶对该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薛蕾、梁可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人已督促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整改。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决定书》所述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有针对性地分析讨论,本着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积极态度,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陕西证监局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形成整改报告。
公司已对《决定书》中提到的确认收入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重新评估与收入准则不相符事项,根据梳理结果进行追溯调整。并已更正《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详见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2、2025年7月8日,铂力特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薛蕾、梁可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5〕20号)。
决定书内容:“经查,你公司2025年4月披露的2024年年报和2025年一季报存在多处错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薛蕾、财务总监梁可晶对上述事项承担主要责任。根据《办法》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薛蕾、财务总监梁可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人已督促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整改。公司对决定书中涉及内容对定期报告进行了更正,于2025年6月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修订版)》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修订版)》。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近年来,增材制造专用材料和新产品种类逐渐增多;增材制造技术随着应用领域的扩展也在不断细分升级,一方面体现为细分市场的专业化升级,另一方面体现为以增材制造技术为核心的多专业耦合带来的新产品市场,细分市场和专业耦合的发展进一步带动技术的升级迭代加快,不同技术种类之间的竞争加剧,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仍是行业竞争的关键。公司在增材制造领域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并紧跟国际先进技术的发展趋势,在各类新技术方面都有持续研发投入,但若公司未能持续保持技术先进性和不断开发新的更高品质的产品,可能面临公司竞争力下降,后继发展乏力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下游客户领域较为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航空航天领域客户对公司的收入贡献较大,报告期内公司来自该领域客户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45.00%,公司前五大客户也较多的集中于该领域。虽然航空航天等重要应用领域在国内外的增材制造的发展中都起着引领性的作用,但是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增材制造在其整体制造体系中的占比还
较为有限,若该领域增材制造应用成长速度不及预期,或由于公司产品质量、行业竞争等因素流失主要客户,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增材制造装备关键核心器件依赖进口的风险
我国工业级增材制造装备核心器件严重依赖进口的问题得到极大改善。增材制造装备部分核心器件,如高光束质量激光器、大功率激光扫描振镜等精密光学器件等摆脱了对进口产品的依赖,部分器件的性能指标还有所提升。若上述核心器件受出口国贸易禁用、管制等因素影响,短时期内或导致公司无法按需及时采购,影响部分要求进口配置的设备交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一定不利影响,但影响程度已逐步降低。
(三)财务风险
1、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21,013.90万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14.82%。随着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规划,增加存货储备。如果未来客户需求发生变化或公司产品发生滞销,公司存货将面临计提跌价损失的风险。
2、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为124,075.46万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15.20%。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主要是由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及下游客户资金结算的特点所致。若公司客户的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将受到负面影响,公司的资产状况、利润情况和资金周转也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3、收入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业务主要面向航空、航天制造业。因客户行业特点造成上述业务合同的取得多集中在下半年,加之公司3D打印定制化产品和3D打印自研设备生产周期的原因,交付也是下半年较多。因此,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投资者不能仅依据公司季度收入波动预测全年收入情况。
(四)行业风险
增材制造是制造业有代表性的颠覆性技术,集合了信息网络技术、先进材料技术与数字制造技术,是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金属增材制造技术的应用领域逐步拓宽,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其作为技术转型方向,用于突破研发瓶颈、解决设计难题、缩短产品制造周期、助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金属增材制造已然从研发转向了产业化应用。随着应用领域和应用深度的不断拓展,与各行各业、各个生产场景的深度结合,使金属增材制造已逐渐进入了大生产时代,成为预研项目与批产项目中金属部件的重要加工工艺。大生产时代下预研项目的不稳定性,造成产能需求峰值和产能准备之间的不同步,会加大固定资产的投入,带来重资产风险;其次批量产品制造促使智能化的产线的出现,目前智能化的产线的硬件和软件发展仍不能完全满足批量的智能化制造场景,智能化产品产线的长周期性可能导致批量产品的成本优势降低和窗口期减弱。
(五)宏观环境风险
因国际经济环境和国际地缘政治因素产生的关税,汇率等问题会直接影响公司出口业务。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上半年度,除本报告“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说明相关事项外,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上半年 | 2024年上半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66,694.62 | 56,897.05 | 17.22 |
| 利润总额 | 7,269.44 | 5,911.15 | 22.9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631.43 | 6,938.78 | 9.9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335.93 | 3,551.61 | 22.0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30,236.95 | -26,695.61 | 不适用 |
量净额
| 量净额 | |||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6月末 | 2024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86,469.31 | 481,793.28 | 0.97 |
| 总资产 | 816,535.36 | 728,568.51 | 12.07 |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5年1-6月 | 2024年1-6月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26 | 7.6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25 | 12.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13 | 23.0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7 | 1.45 | 增加0.12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9 | 0.74 | 增加0.15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8.79 | 18.97 | 减少0.18个百分点 |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694.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797.57万元,增幅17.22%。主要系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并持续开拓新的市场和应用领域,3D打印定制化产品和3D打印原材料的营业收入均实现增长所致。
2、本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7,269.44万元、7,631.43万元、4,335.93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358.29万元、692.65万元、784.32万元,增幅分别为22.98%、
9.98%、22.08%,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实现增长所致。
3、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236.95万元,较上年同期净流出增加3,541.3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材料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职工薪酬增加较多所致。
4、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6,469.31万元,增长4,676.02万元,增幅0.9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盈利导致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16,535.36万元,增长87,966.85万元,增幅12.07%,主要系随着经营规模扩大,报告期内存货和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6、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28元/股、0.28元/股、0.16元/股,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0.02元/股、0.03元/股、0.03元/股,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盈利增长所致。
7、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57%、0.89%,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0.12、0.15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盈利增长所致。
8、本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总额12,533.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14%,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8.7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力度,研发人员数量及其薪酬和直接投入较去年同期均有所增加导致研发投入总额增加,但由于营业收入的增长,研发投入占比略有下降。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1、研发领先优势
公司一直专注主业,致力于金属增材制造技术研究,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金属增材制造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陕西省金属增材制造工程研究中心,担任全国“增材制造产业联盟”的副理事长单位。公司承担多个国家级科研项目和课题,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信部专项”等,取得一系列科技成果,培养一大批科技人才。不断的技术创新是公司快速发展强有力的驱动,促使公司增材制造技术保持领先,粉末材料、装备、产品、专用软件、结构优化设计等技术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目前,已形成大量提升粉末材料物理性能、打印性能、装备成形精度、装备稳定性、打印产品批次稳定性以及智能化生产全流程控制技术的行业领先技术,并有多项装备以及工艺技术研发成果直接应用于装备性能提升以及产品工艺优化。
2、核心部件及软件的自主研发
公司和北京正时进行振镜的定制开发,解决了进口振镜依赖问题,提升了振镜布局密度,相比进口振镜激光数量可布置更多,设备单位面积坪效更高;同时,
振镜精度、稳定性均有所提升。和华力创进行刮刀传感器定制开发,提升铺粉过程中的智慧感知,铺粉速度最高可达300mm/s,兼顾铺粉效率和成形质量。公司自研振镜控制器,目前稳定性已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设计架构采用主流嵌入式多接口板卡软硬件设计架构,大幅度降低了软硬件成本;并且在基础控制功能之上针对3D打印行业做了相关的功能提升优化实现了降本提质的效果。
针对3D打印行业的软件生态链,铂力特自研支撑处理软件、路径规划软件、打印机控制软件、质量检测软件、产线监控管理系统;完成了软件全生态链的自主可控,并且实现了全生产链条的端到端数据处理闭环。铂力特自研支撑软件即将对外发布,补齐增材制造软件生态最后一环。伴随AI技术的快速发展,公司也在积极探索AI在增材制造方面的应用落地,目前已在AI赋能工艺探索和AI赋能设备成形质量方面有了一定的进展和应用。
3、专有设备优势
公司拥有自主研发高端增材制造装备能力,自主开发的大尺寸多光束增材制造装备在航空、航天领域获得广泛应用,解决了大尺寸复杂薄壁构件快速制造问题,在高端增材装备方面拥有核心关键技术优势,基于公司3D 打印工艺优势,通过自有3D打印服务的持续验证,不断提升装备稳定性,先进装备进一步促进工艺优化,形成良性循环。BLT-S450、BLT-S600、BLT-S800进一步优化升级,兼顾成本和质量,大批量生产场景下设备竞争力显著提升,发布2.5m高大尺寸多光束激光选区熔化装备BLT-S825、BLT-S1025,实现更大尺寸构件一体化成形需求。航空航天大尺寸高温钛合金合金构件、超大尺寸钛合金结构件以及新型耐更高温度高温合金复杂构件研制取得突破,不断创新,保持行业领先水平。
铂力特设备产品团队面向大规模生产,不断通过优化设备硬件、软件,发挥软、硬件深度协同的优势,不断优化打印效率、提升打印质量、优化工艺参数,让更多的用户和行业接受金属增材技术的“综合性价比”。
4、规模优势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金属增材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已形成了以增材制造装备、定制化产品、粉末原材料、专用软件、结构优化设计及技术服务主产品,辅以进口装备销售代理、软件、配件销售的产品结构,建立多样化增材制造产业
生态圈。公司金属增材制造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三期)、金属增材制造大规模智能生产基地项目(四期)、增材制造专用粉末材料产线建设项目均已开工建设。针对产业链短板,公司重点发展面向需求的结构优化设计、新型高性能关键原材料开发、专用软件系统开发、核心元器件国产化应用验证以及重大装备研制等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构建产业创新研发中心、中试平台,不断促进增材制造产业的全面发展。
5、原料采购优势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本着与供应商合作共赢的原则,对采购产品质量控制各环节提出相应的要求,督促供应商严格控制并持续改善产品的质量,确保供应链质量稳定。与主要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合作,保证了增材制造装备配件、增材制造粉末原材料制备棒材、粉末原材料以及增材制造配套加工检测环节的稳定合格供应,公司在供应商群体中累积的信誉采购量较大且逐年稳步提升,使公司的原材料收购价格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6、技术和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构建了由董事长兼总经理领导、总工程师与副总经理具体负责的技术研发及质量与运营服务保障体系。从管理层到技术服务人员,均经过严格遴选,形成了一支技术精湛、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技术团队全面负责3D打印装备、定制化产品、粉末原材料及技术服务的实施。团队严格执行标准化流程,对产品生产全过程进行跟踪监控,确保流转环节的问题能被及时发现并高效解决。质量团队独立运作,实施覆盖全流程的质量监督,环环相扣,严格把控质量关口。历经多年发展,公司在广泛共识与积极实践中凝练出独特的企业文化。“让制造更简单、世界更美好”的企业使命,已成为驱动公司未来发展的核心精神动力。
7、人才优势
公司积极吸引先进人才,坚持系统工程的研发理念,通过加强与国内外优秀公司、学术研究机构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性的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培养了一支人员结构合理、学科门类齐全、专业技能扎实的优秀研发队伍,为公司持续创
新和研发提供后备力量。公司研发人员研究方向包括增材专用原材料、增材制造工艺、增材制造软件、增材制造设备、电气等方向,保证重点突破且各个方向均衡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637人,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约18.78%,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人员377人,占研发人员的比例为59.18%。
8、品牌优势
铂力特自2011年成立以来,始终保持着高质量快速发展,是中国金属增材制造技术全流程解决方案的领军企业,也是国内该领域产业化的先行者。报告期内,公司依托扎实的技术积累与丰硕的创新成果,大力拓展新兴市场与业务边界,并借助多元化的合作模式,巩固深化了全球合作伙伴网络,全面彰显了其在金属增材制造领域的强大综合竞争力。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本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总额12,533.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14%,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8.7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力度,研发人员数量及其薪酬和直接投入较去年同期均有所增加导致研发投入总额增加,但由于营业收入的增长,研发投入占比略有下降。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申请专利683项,拥有有效授权专利413项,其中发明105件,实用新型248件、外观设计60件。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结项,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详见公司2024年3月21日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2025年1月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986,437,996.40 |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 | 220,089,454.73 |
|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174,000,000.00 |
| 减: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支出 | 3,166,000,000.00 |
| 加:理财本金赎回 | 3,716,000,000.00 |
| 加:闲置募集资金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 | 13,412,818.40 |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868,537.30 |
| 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1,156,629,897.37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数量(股) | 间接持股数量(股) | 合计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2025年上半年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
| 1 | 薛蕾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 10,687,482 | 4,937,629 | 15,625,111 | 5.75% | 无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
| 2 | 折生阳 | 实际控制人、董事 | 45,041,825 | - | 45,041,825 | 16.57% | 无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
| 3 | 赵晓明 | 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2,224,977 | - | 2,224,977 | 0.82% | 无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
序号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数量(股) | 间接持股数量(股) | 合计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2025年上半年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
| 4 | 贾鑫 | 董事、副总经理、销售总监 | 2,337,769 | - | 2,337,769 | 0.86% | 无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
| 5 | 杨东辉 | 董事、副总经理 | 2,504,977 | - | 2,504,977 | 0.92% | 无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
| 6 | 孙晓梅 | 董事 | - | - | - | - | - |
| 7 | 徐亚东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
| 8 | 孙栋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
| 9 | 王锋革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
| 10 | 梁可晶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9,138 | - | 9,138 | 0.00% | 无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
| 11 | 喻文韬 | 副总经理 | 7,315 | - | 7,315 | 0.00% | 无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
| 12 | 崔静姝 | 董事会秘书 | 10,080 | - | 10,080 | 0.00% | 无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
注:上表持股数量为直接持股与间接持股合计数量。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 闫明 | 关天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