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积极推动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3,981,067.88元,盈余公积36,171,495.55元,资本公积4,721,737,243.18元。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36,171,495.55元和资本公积217,809,572.33元,两项合计253,981,067.88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
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为以前年度累计的亏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金。
二、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盈余公积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4,503,927,670.85元,未分配利润由负值弥补至0元。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将有效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有助于推动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母公司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亏损。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