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江生物”、“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之江生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867.608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378.0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4,232.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第0039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
变更前募集资金计划投入变更后募集资金计划投入
总额总额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
21,905.991,451.79
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2,168.7522,168.75
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的
11,514.3711,514.374产品研发项目55,000.0057,291.105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6日本智能化制造项目-20,000.00
合计135,589.11137,426.01注:若实际转出时“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高于22,291.10万元,超出部分将调整投入至“产品研发项目”。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授权的额度范围内,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有序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6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