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 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6 亿元(含8.6 亿元)。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之江生物”)于2026 年2 月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 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8.6 亿元(含8.6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 述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 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来源为公司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截止2025 年6 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1 月12 日
募集资金总额 210,378.05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94,232.16 万元
□不适用
超募资金总额
√适用,58,643.05 万元
达到预定可使
累计投入进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时间
度(%)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
6.63 2026 年8 月
线升级项目【注1】
分子诊断工程研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3.29 2026 年8 月
中心建设项目
营销与服务网络升
32.49 2026 年8 月
级项目
产品研发项目 27.06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100.48 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注1:公司于2025 年8 月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 级项目”中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用途变更。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体外诊断试剂生产
线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291.10 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其中 20,000.00 万元拟调整至新项目“日本智能化制造项目”,剩余部分拟调整至“产品研发项 目”,增加“产品研发项目”的投入,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 年8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8)。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授权的额度范围内,拟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 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8.6 亿元(含8.6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 述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 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 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 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含8.8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保荐人于2025年2月25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1)。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由原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含)增加至人民币9.4亿元(含),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于2025年8月27日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截至2026年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86,665.34万元,其中专户活期存款 余额637.75万元,协定存款余额927.59万元,七天通知存款余额22,700.00万元, 结构性存款余额14,900.00万元,定存一年期存款余额47,500.00万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2 月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6 亿元 (含8.6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 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 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 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 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 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有序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
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 核算。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2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