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37.64%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38.02%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110000089683273M□不适用 |
公司控股股东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进、刘颐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一致行动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李进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_____________?不适用 |
| 刘颐静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_____________?不适用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触媒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自2025年11月25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方式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2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股票增持专项贷款),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已向中触媒集团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中触媒集团增持公司股票提供专项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期限3年。
2026年3月5日,公司收到中触媒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中触媒集团于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3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7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
上述权益变动后,中触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进、刘颐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从66,314,400股增加至66,989,000股,持股比例从37.64%增加至38.02%,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资金来源(仅增持填 |
| 写) |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 | 4,803.2019 | 27.26 | 4,870.6619 | 27.64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 | 2025/12/16-2026/3/4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借款□其他:____ |
|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李进 | 1,307.5381 | 7.42 | 1,307.5381 | 7.42 | / | / | / |
| 刘颐静 | 520.7000 | 2.96 | 520.7000 | 2.96 | / | / | / |
| 合计 | 6,631.4400 | 37.64 | 6,698.9000 | 38.02 | -- | -- | --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增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