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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工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688233证券简称:神工股份公告编号:2025-044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矽康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康半导体”)持有公司股份35,550,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7%;股东温州晶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晶励”)持有公司股份2,873,7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旭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85,7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909,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5%。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2月21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温州晶励、旭捷投资因自身发展需要,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359,43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8%),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8%。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温州晶励、旭捷投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温州晶励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公司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矽康半导体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2,873,733股
持股比例1.6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2,873,733股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旭捷投资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公司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矽康半导体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485,701股
持股比例0.2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485,701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有数量(股)持有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矽康半导体35,550,30120.87%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
温州晶励2,873,7331.69%
旭捷投资485,7010.29%关系。
合计38,909,73522.85%

上述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旭捷投资728,5520.46%2023/4/12~2023/7/1752.00-53.872023年3月16日

注:上述减持比例按照当时的总股本160,000,000股计算,且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公司2023年10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305,736股,增加后总股本增加至170,305,736股。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温州晶励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873,733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69%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703,057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873,733股
减持期间2026年1月8日~2026年4月7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旭捷投资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85,701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29%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85,701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85,701股
减持期间2026年1月8日~2026年4月7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温州晶励、旭捷投资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出具《关于所持股份限售及锁定的承诺》,具体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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