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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6

688191证券简称:智洋创新公告编号:

2025-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修订后的《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万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张万征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万征先生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其变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附件:

张万征先生简历张万征,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应用电子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2002年

月至2008年9月,任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2008年10月至2014年7月,历任公司硬件设计部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14年

月至2017年

月,任公司董事、直流事业部总经理、总工程师;2017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2021年12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张万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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