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96号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31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4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84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23,095,906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23,095,90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5.4364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5.4364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世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与表决方法、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旋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122,501,158 | 99.5168 | 377,120 | 0.3063 | 217,628 | 0.1769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2.01 | 选举张平丽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1,596,213 | 98.7816 | 是 |
| 2.02 | 选举刘勇兵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1,538,065 | 98.7344 | 是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变更会计 | 981,158 | 62.2599 | 377,120 | 23.9303 | 217,628 | 13.8098 |
| 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2.01 | 选举张平丽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76,213 | 4.8361 | / | / | / | / |
| 2.02 | 选举刘勇兵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8,065 | 1.1463 | / | / | / | /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晶晶、董宇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