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138证券简称:清溢光电公告编号:
2025-036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723号文《关于同意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2,990,566.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7,009,433.95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4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3-20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定向增发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 118,700.94 |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67,791.10 |
|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61,264.34 |
| 募集资金直接投入金额 | 6,526.76 |
|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及扣减手续费净额 | 42.43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 50,952.28 |
注: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5年5月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清溢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7月2日,公司、佛山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7月31日,公司、佛山清溢光电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保荐人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前述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备注 |
| 中国银行深圳软件园支行 | 745879793773 | 1,359,834.29 | |
| 中国银行深圳软件园支行 | 766679801722 | 119,732,752.18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丹灶支行 | 44050166729600002154 | 388,430,191.32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丹灶支行 | 44050266729600000005 | 0.00 | 理财专用账户 |
| 合计 | 509,522,777.79 |
注释:1、上表中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深圳软件园支行,监管协议由开户银行的上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署。
2、上表中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丹灶支行,监管协议由开户银行的上级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签署。
3、2025年7月31日,公司、佛山清溢光电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开户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8110301012600814261。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除此外,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1,264.3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70.5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3-43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s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2、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佛山清溢光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调整为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并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700.94万元向佛山清溢提供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s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3、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并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对佛山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调整为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并计划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对清溢微追加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s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截至2025年6月30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附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 编制单位: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18,700.94(注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7,791.10(注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7,791.1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否 | 60,000.00 | 58,700.94 | 58,700.94 | 46,731.44 | 46,731.44 | -11,969.50 | 79.61 | 2026年5月 | - | - | 否 |
| 高端半导体掩膜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否 | 60,000.00 | 60,000.00 | 60,000.00 | 21,059.66 | 21,059.66 | -38,940.34 | 35.10 | 2027年10月 | - | - | 否 |
| 合计 | - | 120,000.00 | 118,700.94 | 118,700.94 | 67,791.10 | 67,791.10 | -50,909.84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 |||||||||||
筹资金61,264.3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70.5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3-43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 筹资金61,264.3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70.5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3-43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见前述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对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见前述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