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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光华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华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长光华芯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该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后提交该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闵大勇、王俊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5年度预计金额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销售商品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1,500.001,425.23/
份有限公司
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1,500.001,285.56/
提供劳务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300.00243.39/
租赁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150.00146.86/

注:上表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立东
注册资本4,827.3796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7月14日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横路1号
经营范围全系列全固态半导体泵浦激光器(不含医疗器械);从小功率到大功率,从红外到紫外脉冲激光器及激光精密加工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维修服务、技术咨询(不含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8.13%;徐进林持股12.43%;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8.70%;深圳哈勃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49%等
近一年财务状况2025年末资产总额55,466.51万元,净资产30,895.19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30,560.19万元,净利润5,393.11万元。

注:上表数据未经审计。

2、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平
注册资本833.3333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5月26日
住所及主要办苏州高新区漓江路56号1幢2楼
公地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显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27%;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7%;苏州镓锐紫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苏州镓锐彩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刘建平持股12%等
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末资产总额5,534.67万元,净资产2,592.05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158.41万元,净利润-1,873.57万元。

注:上表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8.13%且董事长闵大勇担任董事的企业
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 27%且董事长闵大勇及副董事长王俊担任董事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已就2025年度关联交易与各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签署相关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执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长光华芯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时 锐 朱 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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