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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光华芯:关于向关联方增资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9

证券代码:688048证券简称:长光华芯公告编号:2026-009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增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华芯”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拟出资人民币800万元认购关联方苏州星沅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沅光电”或“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62.5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研究院持有目标公司

23.07%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风险提示:

星沅光电目前处于建设初期阶段,尚未具备完整的生产经营能力,未来发展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星沅光电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在光通信芯片相关产品和应用领域的技术实力,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与苏州星源智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源投资”)、EXOPTRONICSINC及自然人邱二虎共同出资625万元人民币成立了苏州星沅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沅光电”或“目标公司”),目标公司业务为开发高端磷化铟激光器芯片、器件及相关模块、子系统,用于AI数据中心光通信、调频连续波激光雷达、光纤传感等领域。星沅光电于2025年11月14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其中研究院出资125万元,持有星沅光电20.00%的股权。

自成立以来,星沅光电已基本完成核心团队组建、产品预研和工艺验证,并初步进行了市场拓展对接,为进一步保障星沅光电技术产品研发、产线建设与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经各方友好协商,拟向星沅光电增资2400.00万元。其中,海宁穗银驭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宁穗银”)出资人民币800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2.5万元,厦门捷创捷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捷创”)出资人民币400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1.25万元,安徽捷创捷徽种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捷创”)出资人民币400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1.25万元,研究院出资人民币800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2.5万元。海宁穗银、厦门捷创、安徽捷创与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星沅光电的其他股东均同意放弃本次交易项下增加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前,研究院持有星沅光电

20.00%的股权,增资完成后,研究院将持有星沅光电23.07%的股权。

鉴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闵大勇先生担任星沅光电董事,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王俊先生担任星沅光电监事,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星沅光电2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星沅光电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者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关联方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闵大勇、王俊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暨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闵大勇先生担任星沅光电董事,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王俊先生担任星沅光电监事,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星沅光电2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星沅光电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星沅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二虎(外商投资、非独资)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2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5年11月1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K19L81XU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漓江路56号1幢(A区)2楼2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

(三)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

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股东增资前增资后
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ExOptronicsInc222.5035.60222.5027.38
邱二虎162.5026.00162.5020.00
研究院125.0020.00187.5023.07
星源智汇115.0018.40115.0014.15
海宁穗银//62.507.69
厦门捷创//31.253.85
安徽捷创//31.253.85
合计625.00100.00812.50100.00

注: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目标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2025年度
总资产(万元)317.05
净资产(万元)272.22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15.28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目标公司权属情况星沅光电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

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本次增资各方合计出资人民币2400.00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7.50万元,其中,海宁穗银驭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宁穗银”)出资人民币800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2.5万元,厦门捷创捷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捷创”)出资人民币400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1.25万元,安徽捷创捷徽种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捷创”)出资人民币400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1.25万元,研究院出资人民币800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62.50万元。本轮投资方均以货币形式、按同一估值对星沅光电进行增资,本次交易定价主要基于目标公司相关技术的未来商业价值的判断,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均在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尚未完成协议签署,待各方内部决策完毕后,再行签订增资协议,协议内容以最终签订为准。

(一)协议主体甲方1:海宁穗银甲方

:厦门捷创甲方

:安徽捷创甲方4:研究院(甲方1、甲方2、甲方3、甲方4合称“投资人”)乙方:星沅光电丙方

:邱二虎

丙方2:ExOptronics,Inc丙方3:星源智汇

(二)增资情况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

1.乙方本次增资合计人民币2,400.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增加187.50万元,即由

625.00万元增加至

812.50万元。海宁穗银驭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宁穗银”)出资人民币800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2.50万元,厦门捷创捷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捷创”)出资人民币400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1.25万元,安徽捷创捷徽种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捷创”)出资人民币400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1.25万元,研究院出资人民币800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2.50万元。

2.本次增资未参与出资的股东均同意放弃本次交易项下增加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及其他类似权利。

3.各方承诺已获得本次增资扩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权、批准及认可;

4.乙方承诺投资款应全部用于公司的日常运营及业务扩展,不得用于偿还贷款/股东往来款、回购公司股权、偿还/垫付股东出资款、用于利润分配、对外提供资金拆借或其他用途。

(三)出资期限

各方一致同意,在签订本增资协议且满足协议约定的交割条件后,各投资人须将认缴增资款2400.00万元全部缴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四)各方权利义务

1.各方权利

)各方有权督促乙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快达成完成本次增资所需之所

有条件并获取本协议项下要求的、或完全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所有政府批准、同意、许可、报告、登记和备案等;(

)乙方有权督促各方严格按照增资协议履行增资款缴付义务,有权要求各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有关资料。

2.各方义务

(1)各投资人应严格履行增资协议约定,如期、足额缴付认缴增资款;(

)各投资人根据各自内部程序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确保获得签署和履行增资协议的完整有效授权;

(3)各方应配合乙方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手续提供必要资料;(

)乙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使用投资款,确保向投资人提供的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反映公司在相关期间或相关基准日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增资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增资系为了保障星沅光电的产线建设与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加快开发高端磷化铟激光器芯片、器件及相关模块、子系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增资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增资系为了推进公司的发展战略,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定价方式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形,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增资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增资的议案》,关联董事闵大勇、王俊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七、风险提示星沅光电目前处于建设初期阶段,尚未具备完整的生产经营能力,未来发展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星沅光电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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