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2026 年3 月27 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 料已于2026 年3 月17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 到董事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治家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尽职尽责推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各位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均能按照规定出席会议并表决,凭借 专业知识及职业经验,为公司科学决策、合理规划提出了专业化建议。因此,同 意通过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 作,在公司持续运营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因此,同意通过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 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 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 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 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因此,同意通过公司《2025 年 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 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 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 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 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 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因此,同意通过公司《2025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回避: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经自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等要求,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 的情形。因此,同意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
独立董事刘雪生、张嶂、付松年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 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因此,同意通过 《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监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 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因此,同意通过《审计委员会监督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确定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100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 收费85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5 万元),并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7)。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5 年末,公司总资产为3,389,475,513.24 元,较年初增长22.99%;2025 年末,公司总负债为1,076,973,309.77 元,较年初增长50.08%;2025 年末,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298,528,233.41 元,较年初增长12.96%。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2,074,024,306.24 元,同比上升42.66%;实现利润总额291,866,003.92 元,同比上升127.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788,646.49 元, 同比上升110.11%。
(十)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外部董事(指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 事)及独立董事2026 年的津贴为8 万元/年(含税);公司其他内部董事根据其
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9 票。
全体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 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
关联董事黄淮、CHENG XUEPING(成学平)、刘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因 此,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出具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与部分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中的部分具体类别实际发生数额与经审议的相应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系公司实 际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2026 年度预计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
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关于追加确认日常关联 交易及预计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2 票。
关联董事CHENG XUEPING(成学平)、黄淮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此项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 元。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 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外汇套期保值开展所涉外币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0 万美元, 在授权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 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 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 年向合作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 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 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 协议书等文件),董事长可转授权。同意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的连带责任担保。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8.9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371,126.91 元(含税),本年度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 求等各种因素,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 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5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 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
2、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事项。
3、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业务布局,紧抓“光+AI”融合创新的产业发展机遇,公 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开展 “杰普特激光光电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并与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主要进行激光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及光连 接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本次投资聚焦公司产能扩张建设,是公司“光+AI” 战略实施的重要载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体系,提升科技创新实力 与核心竞争力,增强综合竞争优势,提升可持续盈利能力,增强发展韧性,符合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且积极的影响。因此, 董事会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并授权公司 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该项目签署相关协 议、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该项目等。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ESG 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1)。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暨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履行“提质 增效重回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 过《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暨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6 年4 月17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并 发出召开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22)。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和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6 年限制性股权激 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6 年3 月27 日为授予日,授予 价格为89.27 元/股,授予177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3,652,400 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5 票。
董事黄治家、黄淮、CHENG XUEPING(成学平)、刘明、朱江杰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