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2证券简称:中微公司公告编号:2025-066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减持
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巽鑫投资”)持有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股份80,996,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4%。?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了《大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巽鑫投资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总股本的2%。近日,公司收到巽鑫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巽鑫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已累计减持中微公司股份12,522,906股,减持股份数量已达到中微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11.94%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10.94%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 |
| 持股数量 | 80,996,822股 |
| 持股比例 | 12.94%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80,996,822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股东名称 | 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5年8月27日 |
| 减持数量 | 12,522,906股 |
| 减持期间 | 2025年9月22日~2025年11月13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大宗交易减持,12,522,906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236.22~289.22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3,351,338,098.77元 |
| 减持完成情况 | 已完成 |
| 减持比例 | 2%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2% |
| 当前持股数量 | 68,473,916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10.94%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10000324628267T□不适用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1月13日,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261,4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1.94%减少至10.94%,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资金来源(仅增持填写)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 7473.5369 | 11.94 | 6847.3916 | 10.94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请注明) | 2025/10/14-2025/11/13 | / |
| 合计 | 7473.5369 | 11.94 | 6847.3916 | 10.94 | -- | -- | -- |
注:上表数据如有差异,系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5%以上股东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状态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