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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光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股份质押登记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27

688010证券简称:福光股份公告编号:

2026-002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完成股份质押登记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持

有本公司股份29,282,25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8.24%。?国资公司拟以其直接持有本公司的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

交换标的股票或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国资公司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8,500,000股A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质押登记。?本次股份质押前,国资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股。本次股份质

押后,国资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8,500,000股,占其

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9.03%,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29%。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收到通知,国资公司已将相应股份划转至国资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质押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国资公司8,500,00029.03%5.29%2026年1月23日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为可交换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国资公司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国资公司29,282,25418.24%08,500,00029.03%5.29%00.00%00.00%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资公司本次质押不存在通过非经常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2、国资公司本次质押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国资公司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发行进展情况,未来其股份变动如达到相关规定的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2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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