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9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6议案三《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8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登
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准时到达会场签到并确认参会资格。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公司将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经会议
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认真、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股东就股东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束后,可
进行会议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结束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行使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在表决票中的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填报。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则该项表决均为“弃权”。同时,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内行使表决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
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离开会场。
十、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
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15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仙洞路8号光峰科技总部大厦32楼
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议程
| 序号 | 议 |
| 内 |
| 容 | |
| 一 |
| 宣布股东大会正式开始 | |
| 二 |
| 宣布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数及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
| 三 |
| 宣读会议须知 | |
| 四 |
1 《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审议议案五
| 五 | 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
| 六 |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
| 七 | 股东投票表决会议议案 |
| 八 | 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九 | 继续会议 |
| 十 | 宣布议案现场表决结果 |
| 十一 | 宣读法律意见书 |
| 十二 | 宣布会议闭幕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议案一
议案一
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取消监事会的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登记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议案二
议案二
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制度具体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
| 修订 |
/
| 废止 | 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 3 |
《监事会议事规则》
废止
| - | |||
| 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 - | |||
| 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 - | |||
| 6 |
《董事会战略与
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 - |
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8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
《总经理工作制度》
| 9 |
修订
| - | |||
| 1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修订 -1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13 |
制定
是
| 14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修订
| - | |||
| 1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 - | |||
| 16 |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修订
| - | |||
| 17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修订
| - | |||
| 1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 - | |||
| 19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修订
| - | |||
| 20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修订
| - | |||
| 2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制定
是
22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修订 -
《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23 |
制定
| - | |||
| 2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修订
| - | |||
| 25 |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修订
| - | |||
| 26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修订
| - | |||
| 2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 - | |||
| 28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修订
是
| 2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 -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议案二
《市值管理制度》
| 30 |
修订
| - | |||
| 31 |
《舆情管理制度》
制定
| - |
上述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7)以及修订后的部分公司制度全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议案三
议案三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2至2024年度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026,938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809,738.95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支付金额为人民币70,135,413.12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5,072.57元,均为超募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公司现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072.57元(实际补流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剩余超募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