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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百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8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5年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同意公司拟对

名激励对象的106,718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拟对

名激励

对象的144,209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不得归属。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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