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集团”)持有公司
320,442,34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4%。本次
冻结股份为30,913,40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65%,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4.3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67,202,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8%,累计冻结股份数量为30,913,403
股,占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8.42%,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33%。
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
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蓝天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冻结/标记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标记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标记起始日 | 冻结/标记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 蓝天集团 | 30,913,403 | 9.65% | 4.33% | 否 | 2025年12月8日 | 2028年12月7日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 累计被标记数量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蓝天集团 | 320,442,340 | 44.84% | 30,913,403 | 0 | 9.65% | 4.33% |
| 李新华 | 46,760,000 | 6.54% | 0 | 0 | 0 | 0 |
| 合计 | 367,202,340 | 51.38% | 30,913,403 | 0 | 8.42 | 4.33% |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