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宏柏新材:关于“宏柏转债”变更转股股份来源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04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柏转债”变更转股股份来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宏柏转债”的转 股来源由“新增股份”变更为“优先使用回购股份转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 ? 当前转股价格:5.46 元/股

? 转股起止日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4 月23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2024 年10 月23 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 年4 月16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

回购股份作为转股来源生效日期:2026 年3 月4 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08 号文核准,公司于2024 年4 月17 日公开发行了96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 96,00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 年,自2024 年4 月17 日至2030 年4 月16 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 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56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96,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 年5 月14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债券简称“宏柏转债”,债券代码“111019”。

根据有关规定和《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宏柏转债”自2024 年10 月23 日起至2030 年4 月16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宏柏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7.51 元/股,当 前转股价格为5.46 元/股。

二、“宏柏转债”转股情况

截至2026 年2 月28 日,累计已有人民币464,837,000 元“宏柏转债”转为 公司A 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85,180,584 股,占“宏柏转债”转股前公司 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13.99%。

截至2026 年2 月28 日,尚未转股的“宏柏转债”金额为人民币495,163,000 元,占“宏柏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51.58%。

三、关于确认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来源的情况

(一)已履行的法定程序

公司于2024 年10 月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上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8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即2024 年10 月10 日至2025 年10 月9 日。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和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4 年10 月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6)。

(二)回购股份的情况

截至2025 年1 月27 日,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20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55%,回购 的最高价为6.65 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5.23 元/股,回购均价为6.15 元/股, 支付的总金额9,959.49 万元人民币(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 月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1)。回购股份分别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

B884648647 以及B886849281)。

2025 年5 月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 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 B884648647)中持有的548.00 万股公司股票以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 号码:B886849281)中持有的505.00 万股公司股票均已于2025 年5 月8 日以非 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7187462),非 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股份为567.00 万股,存放在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849281)。

四、其他事项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指定回购 证券账户作为可转债转股账户的手续。“宏柏转债”的转股来源将由“新增 股份”变更为“优先使用回购股份转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转股来 源使用回购股份的生效日期为2026年3月4日。

若相关事项有调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4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