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余市宝隆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宝隆”)]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781,54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27%。上述股份为新余宝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及公司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公司股东新余宝隆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6年2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500,000股,合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00%。近日,公司收到新余宝隆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2月26日,新余宝隆已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2,898,269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1.91%。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398,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95%;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6,499,96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96%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新余市宝隆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直接持股5%以下股东 |
| 持股数量 | 27,781,546股 |
| 持股比例 | 4.27%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27,781,546股 |
注: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一组 | 新余市宝隆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7,781,546 | 4.27% | 新余宝隆与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均为汪国清实际控制的企业 |
| 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 | 55,423,823 | 8.52% | ||
| 合计 | 83,205,369 | 12.80% | — |
注:以上合计数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股东名称 | 新余市宝隆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5年11月5日 |
| 减持数量 | 12,898,269股 |
| 减持期间 | 2025年11月27日~2026年2月26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6,499,969股大宗交易减持,6,398,300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5.49~7.01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80,535,559元 |
| 减持完成情况 | 未完成:6,601,731股 |
| 减持比例 | 1.91%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3% |
| 当前持股数量 | 14,883,277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2.20% |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是□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是√否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