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
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市宝隆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新余市宝隆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宝隆”)]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36,807,52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7963%。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宝隆计划自该公告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期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10月1
日),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900,000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763%。近日,公司收到新余宝隆出具的《关
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0月1日,新余
宝隆已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9,025,978股,占公司当前股
份总数的1.388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299,978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0.969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726,000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0.4193%。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
| 持股数量 | 36,807,524股 |
| 持股比例 | 5.7963%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36,807,524股 |
注: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5年9月15日办理名称变更等工商变更,现名称为新余市宝隆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一组 | 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6,807,524 | 5.7963% | 新余宝隆与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均为汪国清实际控制的企业 |
| 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 | 55,423,823 | 8.7279% | ||
| 合计 | 92,231,347 | 14.5242% | —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股东名称 | 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5年6月10日 |
| 减持数量 | 9,025,978股 |
| 减持期间 | 2025年7月2日~2025年10月1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6,299,978股大宗交易减持,2,726,000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5.85~7.74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63,518,299.59元 |
| 减持完成情况 | 未完成:9,874,022股 |
| 减持比例 | 1.3883%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2.9763% |
| 当前持股数量 | 27,781,546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4.2731%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否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