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公告编号:2025-081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2,7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9,60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0,60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5.18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为满足砼磊高新日常经营需要,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砼磊高新近日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南支行(以下简称“三峡银行巴南支行”)签订了《银行综合授信协议》,公司与三峡银行巴南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砼磊高新与三峡银行巴南支行之间的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砼磊高新少数股东签署了《担保责任分担确认书》,按照相应的股权比例提供相应金额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次为砼磊高新提供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65% | ||
| 法定代表人 | 张伟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8MAABUAH987 | ||
| 成立时间 | 2021年7月6日 | ||
| 注册地 | 重庆市经开区广阳镇新六村新房子村民小组 | ||
| 注册资本 | 25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23,936,418.19 | 821,880,136.93 | |
| 负债总额 | 569,635,376.62 | 772,934,268.19 | |
| 资产净额 | 54,301,041.57 | 48,945,868.74 | |
| 营业收入 | 216,289,678.17 | 387,676,405.61 | |
| 净利润 | 5,229,523.72 | 919,780.82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砼磊高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方式 | 是否提供反担保 |
| 公司 | 砼磊高新 | 2,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砼磊高新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必要的担保,能够更好的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
公司向砼磊高新委派了总经理、财务总监等核心管理人员开展相关运营管理工作,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做优做强主营业务,保障持续、稳健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的总额为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2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总额为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4.2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1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