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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峰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香球)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香球)

作为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 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客观、独立和公正地参与公司决策,全面了解公司 日常经营情况,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专业性、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 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赵香球:女,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凡心 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亚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执行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8 次董事会、股东会2 次、审计委员会5 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2 次,本人均按时出席。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阅历次议案材 料,对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秘书保持畅通沟通,充分了 解议案涉及的各方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谨慎行使 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决策合法有效,本人对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判断,并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 弃权的情况。

(二)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内部审计情况的 报告,进一步了解公司财务、业务的实际状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指导内 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同时,本人高度重视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参加独立董事与 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会议,讨论公司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服务范围,监督审计工作的 开展,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业绩说明会,分别为《2024 年度暨2025 年第 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本人 在业绩说明会上,与投资者进行了良好地互动交流。同时,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上证e 互 动平台、IR 热线电话、IR 邮箱中的中小股东的提问,及时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想法和 关注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现场考察、董事会会议、会谈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重大影响,充分 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2025 年,本人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及其 专门委员会会议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促进了公 司经营管理稳步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2025 年,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也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 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主动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 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满足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履职过程不存在任何障碍。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关注,并对相关事项依法作出 独立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本人高度关注公司2025 年度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经审慎评估,本人认 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公允的原则, 不存在利益输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 的类别为采购原材料,采购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较小,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形。

(三)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本人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 制度,并且能够有效执行;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 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本人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 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审计准 则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 的各项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本人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同意公司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六) 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报告期,公司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减值损失、部分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进行会计估计 变更,并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本人审阅了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资料,认为:

公司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减值损失、部分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进行会计估计变更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 本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提名或任免董事的情况。

(八) 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 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未出现需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 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时,也衷心感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人员在2025 年为本人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香球

2026 年3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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