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0证券简称:麦迪科技公告编号:2026-018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及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63,48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6.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7,599,565.4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0,962,253.90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6,637,311.54元(含本次发行费用对应可抵扣进项税额1,257,735.23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22日分别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款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0]6654号《验资报告》。2025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11月22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72,759.96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0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2,222.00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70,537.96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48,597.30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9,012.22 |
| 暂时补流余额 | 2,869.26 |
| 现金管理余额 | 10,500.00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0.70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3,009.04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2,567.50 |
注1:上述直接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包含相关税额。注2:本报告中存在尾差均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管理及使用制度》。根据《管理及使用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阊胥路支行、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2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公司因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担任2022年度公司第二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以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2023年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4月,公司与苏州优麦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6月,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7日、2025年4月16日、2025年6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11月22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阴农商行苏州分行 | 018805010004545 | 128.79 | 使用中 |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3050020010120100328998 | 309.02 | 使用中 | |
| 交通银行苏州自贸区支行 | 325605000015003082000 | 503.91 | 使用中 | |
| 上海银行苏州吴中支行 | 03006260003 | 1,039.34 | 使用中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阊胥路支行 | 1102170619006113938 | 0.00 | 已销户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 632485373 | 0.00 | 已销户 | |
|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苏州自贸区支行 | 3050020910120100003591 | 386.68 | 使用中 |
| 苏州优麦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 | 浙商银行苏州自贸区支行 | 3050020910120100000137 | 195.37 | 使用中 |
| 合计 | 2,563.12 | |||
注: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不包含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未使用资金43,824.46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其中,“创新产品研发中心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也无承诺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实际效益。该项目所涉及新产品研发周期较长,相关行业的应用在国内
尚处于发展初期,新产品研发成功后可能仍需投入额外的市场及技术资源,使其实现产业化。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有效提高公司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为公司前沿技术的开发提供技术支撑,增强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苏州优麦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5年6月13日上述议案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的人员薪酬、社保费用及各项税费以及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人员差旅费、日常办公费等零星开支合计1,211.55万元,支付完成后次月进行置换,报告期内已置换金额1,000.45万元,报告期末未置换款项于2026年1月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4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
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麦迪科技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与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7,840.00万元至公司一般户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鉴于2025年6月施行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进一步明确要求,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为严格遵守监管规定,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流程,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一般户中尚未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581.50万元转回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2,869.26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11月22日 | ||||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起始日期 | 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长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归还募集资金日期 | 归还募集资金金额 |
| 20,000 | 2024年5月16日 | 不超过12个月 | 2024年5月16日 | 2025年4月18日 | 20,000 |
| 2,869.26 | 2025年4月28日 | 不超过12个月 | 2025年4月28日 | 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回 | - |
注:2026年2月27日,公司将包含上述2,869.26万元在内的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208.35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余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与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11月22日 | |||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 | 计划起始日期 | 计划截止日期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 20,000 | 自行管理 | 2025年4月28日 | 2026年4月27日 | 2025年4月28日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11月22日 | |||||||||
| 委托方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归还日期 | 尚未归还金额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利息金额 |
| 苏州麦迪斯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2024/12/20 | 2025/1/21 | 2025/1/21 | 0 | 2.05% | 7.29 |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 | 3,000.00 | 2025/1/24 | 2025/4/25 | 2025/4/25 | 0 | 2.65% | 20.10 | |
| 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款 | |||||||||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5/5/12 | 2025/6/12 | 2025/6/12 | 0 | 2.05% | 5.30 | |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 | 2025/6/20 | 2025/7/21 | 2025/7/21 | 0 | 1.80% | 5.43 | |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7,000.00 | 2025/7/8 | / | 2025/7/21 | 0 | 0.55% | 1.39 | |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 | 2025/7/25 | 2025/8/25 | 2025/8/25 | 0 | 1.80% | 5.43 | |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 | 2025/7/25 | 2025/8/25 | 2025/8/25 | 0 | 1.80% | 10.85 | |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3,500.00 | 2025/8/26 | / | 2025/9/8 | 0 | 0.75% | 0.95 | |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7,000.00 | 2025/8/26 | / | 2025/9/8 | 0 | 0.75% | 1.90 | |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7,000.00 | 2025/9/9 | / | 2025/9/16 | 0 | 0.75% | 1.02 | |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 | 2025/9/19 | 2025/9/30 | 2025/9/30 | 0 | 1.70% | 3.64 | |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7,000.00 | 2025/9/30 | / | 2025/10/13 | 0 | 0.75% | 1.90 | |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 | 2025/9/12 | 2025/10/14 | 2025/10/14 | 0 | 1.80% | 5.60 | |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3,500.00 | 2025/10/15 | / | 2025/10/27 | 0 | 0.75% | 0.88 | |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 | 2025/10/17 | 2025/11/17 | 2025/11/17 | 0 | 1.80% | 10.85 | |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3,500.00 | 2025/10/28 | / | 2025/11/17 | 0 | 0.75% | 1.46 | |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 | 2025/11/21 | 2025/12/22 | 2025/12/22 | 0 | 1.70% | 10.25 | |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3,500.00 | 2025/11/18 | / | 2025/12/30 | 0 | 0.75% | 3.06 | |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7,000.00 | 2025/12/23 | / | 2025/12/30 | 0 | 0.75% | 0.75 | |
| 浙商银行 | 7天通知 | 通知 | 3,000.00 | 2025/12 | / | 2026/1 | 3,000.00 | 0.75% | - |
| 苏州分行 | 存款 | 存款 | /31 | /12 | |||||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6,000.00 | 2025/12/31 | / | 2026/1/12 | 6,000.00 | 0.75% | - |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1,000.00 | 2025/12/31 | / | 2026/1/26 | 1,000.00 | 0.75% | - |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500.00 | 2025/12/31 | / | 2026/2/2 | 500.00 | 0.75% |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预计结余募集资金19,237.46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2,985.44万元用于投资“基于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的产品服务升级项目”,剩余6,252.0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上事项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2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0年11月22日 | ||||||
|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 19,237.46 | ||||||
| 节余募投项目名称 | 节余资金金额 | 节余资金用途 | 新项目名称 | 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 新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 |
| 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 19,237.46 | 其他:用于建设新项目 | 基于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的产品服务升级项目 | 12,985.44 | 12,985.44 | 2025年4月28日 | 2025年5月20日 |
| 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 19,237.46 | 用于补流 | 补充流动资金 | 6,252.02 | 6,252.02 | 2025年4月28日 | 2025年5月20日 |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除上述“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后将节余资金用于新项目“基于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的产品服务升级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外,无其他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管理及使用制度》的相关规
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麦迪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麦迪科技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麦迪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0年11月22日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012.22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609.5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2,449.9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0.18%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 研发项目 | 基于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的产品服务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 37,282.60 | 17,504.04 | 17,504.04 | 1,207.16 | 17,504.04 | 0.00 | 100 | 2025年4月 | 1,253.33 | 否 | 否 |
| 互联网云医 | 研 | 高效太阳 | 23,724.24 | 198.59 | 198.59 | 0.00 | 198.59 | 0.0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 | 是 |
| 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发项目 | 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 | 用 | ||||||||||
| 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创新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 - | 19,196.12 | 19,196.12 | 0.00 | 19,196.12 | 0.0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创新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 研发项目 | 不适用 | - | 4,354.79 | 4,354.79 | 426.79 | 426.79 | -3,928.00 | 9.80 | 2028年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基于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的产品服务升级项目 | 研发项目 | 不适用 | - | 12,985.44 | 12,985.44 | 1,126.26 | 1,126.26 | -11,859.19 | 8.67 | 2028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1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13,600.00 | 12,858.29 | 12,858.29 | 0 | 12,905.71 | 47.42 | 100.3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补充流动资金2 | 补流 | 不适用 | - | 6,252.02 | 6,252.02 | 6,252.02 | 6,252.02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74,606.84 | 73,349.29 | 73,349.29 | 9,012.22 | 57,609.52 | -15,739.77 | — | — | 1,253.33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 不适用 | ||||||||||||
| 目)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注1]互联网云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由于受下游医院客户因公共卫生防护要求的影响,现场项目需求调研未能如计划开展,导致研发进度迟缓不前,经公司持续对客户进行调研发现,在全国公共卫生防护结束后,下游医院客户自身资金储备减少,其对“互联网+医疗”的相关产品服务的需求有所下降,购买意愿不再明朗;同时,互联网医院发展的恢复速度不及预期,公司结合市场上相关商业模式的落地、用户习惯的分析等因素的跟踪,互联网云医疗行业的盈利确定性尚不够明确。2023年1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绵阳市安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依托公司控股股东在四川省内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和光伏资源等优势,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建设年产9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为公司的战略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从原本的医疗信息化与专科医疗服务行业向新能源光伏行业拓展,以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为切入点,布局绿色低碳产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暨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更加贴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互联网云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变更为“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将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2,231.79万元及截止2023年3月31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980.70万元,合计23,212.49万元,向炘皓新能源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建设。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暨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过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注2]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近年来,随着光伏终端装机需求快速提升,巨量资本涌入光伏行业,产能扩张加速推进。在此背景下,光伏行业整体出现供需错配,产业链竞争加剧,各环节产品销售价格迅速回落,整体盈利能力出现较大下滑。同时,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尚处于建设完毕陆续投产阶段,产能尚未释放,并未形成规模效应。基于以上因素,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炘皓新能源从2023年至今持续出现较大亏损,导致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承压。经公司审慎决定,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绵阳市安建投资有限公司出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炘皓新能源100%的股权。根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整体安排,“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随炘皓新能源及相关业务整体共同出售。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 详见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三(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0年11月22日 |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募投项目性质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年月)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时间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 |
| 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 | 互联网云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界牌镇辽宁大道 | 23,212.49 | 19,196.12 | 0 | 19,196.12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2023年4月27日 | 2023年5月19日 |
| 创新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 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 | 研发项目 |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优麦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 | 4,354.79 | 4,354.79 | 426.79 | 426.79 | 9.80 | 2028年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24年12月13日 | 2024年12月30日 |
| 基于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的产品服务升级项目 | 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 研发项目 |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 | 12,985.44 | 12,985.44 | 1,126.26 | 1,126.26 | 8.67 | 2028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25年4月28日 | 2025年5月20日 |
| 补充流动资金 | 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 补流 |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 | 6,252.02 | 6,252.02 | 6,252.02 | 6,252.02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25年4月28日 | 2025年5月20日 |
| 合计 | 46,804.74 | 42,788.37 | 7,805.07 | 27,001.19 | - |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注1]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由于受下游医院客户因公共卫生防护要求的影响,现场项目需求调研未能如计划开展,导致研发进度迟缓不前,经公司持续对客户进行调研发现,在全国公共卫生防护结束后,下游医院客户自身资金储备减少,其对“互联网+医疗”的相关产品服务的需求有所下降,购买意愿不再明朗;同时,互联网医院发展的恢复速度不及预期,公司结合市场上相关商业模式的落地、用户习惯的分析等因素的跟踪,互联网云医疗行业的盈利确定性尚不够明确。2023年1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绵阳市安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依托公司控股股东在四川省内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和光伏资源等优势,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建设年产9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为公司的战略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从原本的医疗信息化与专科医疗服务行业向新能源光伏行业拓展,以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为切入点,布局绿色低碳产业。为更加贴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互联网云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变更为“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将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2,231.79万元及截止2023年3月31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980.70万元,合计23,212.49万元,向炘皓新能源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建设。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2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注2]创新产品研发中心项目2024年12月,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原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已实施的部分将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业务整体共同出售,原募投项目随即终止。终止原募投项目后,结余募集资金4,354.79万元拟投入新募投项目“创新产品研发中心项目”。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注3]基于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的产品服务升级项目2025年4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预计结余募集资金19,237.46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2,985.44万元用于投资基于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的产品服务升级项目,剩余6,252.0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 |
|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2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近年来,随着光伏终端装机需求快速提升,巨量资本涌入光伏行业,产能扩张加速推进。在此背景下,光伏行业整体出现供需错配,产业链竞争加剧,各环节产品销售价格迅速回落,整体盈利能力出现较大下滑。同时,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尚处于建设完毕陆续投产阶段,产能尚未释放,并未形成规模效应。基于以上因素,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炘皓新能源从2023年至今持续出现较大亏损,导致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承压。经公司审慎决定,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绵阳市安建投资有限公司出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炘皓新能源100%的股权。根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整体安排,“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随炘皓新能源及相关业务整体共同出售。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