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7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3日以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发送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持有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凯化工”)30%的股权,汇凯化工因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拟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借款用于项目建设,汇凯化工拟以其工业用地、在建工程和工业厂房进行抵押担保,公司拟按照持有其股份比例对汇凯化工申请银行借款10,000万元的30%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汇凯化工其他自然人股东拟对汇凯化工本次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3月24日14:30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