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969证券简称:银龙股份公告编号:
2026-019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 | 2026年3月25日 |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 14,247,000股 |
一、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方式为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为1,446.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9%。本次限制性股票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 授予日 | 2026/2/27 |
| 授予数量 | 14,412,000股 |
| 授予人数 | 373人 |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 | 5.34元/股 |
| 股票来源 | ?发行股份□回购股份□其他 |
2026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
月
日为授予日,以
5.34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授予1,441.20万股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认购资金缴纳过程中,10名激励对象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6.50万股,因此,本次实际向
人授予1,424.7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授予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占授予时总股本的比例 |
| 谢志超 | 营销总监 | 24.00 | 1.68% | 0.03% |
| 王昕 | 职工代表董事 | 8.30 | 0.58% | 0.01% |
| 小计 | 32.30 | 2.27% | 0.04% | |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362人) | 1,392.40 | 97.73% | 1.62% | |
| 总计 | 1,424.70 | 100.00% | 1.66% | |
注:1.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具体姓名请投资者关注交易所网站披露内容。
4.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若激励对象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及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相关权益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应与限制性股票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及解除限售比例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对应的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3月1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德皓验字[2026]00000017),经审验,截至2026年
月
日止,银龙股份已收到364人缴纳的股权激励款合计人民币76,078,980.00元。2026年3月
日定向增发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4,247,000.00元(壹仟肆佰贰拾肆万柒仟元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1,591,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871,591,000.00元。其中:定向增发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五、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本次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24.70万股,上述权益已于2026年
月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本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857,344,000股增加至871,591,000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志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4,550,986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1.53%;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谢志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21.17%。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535,600 | 14,247,000 | 27,782,600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843,808,400 | 0 | 843,808,400 |
| 总计 | 857,344,000 | 14,247,000 | 871,591,000 |
注:上述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本次授予的1,424.7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7,679.1330万元。详见下表: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预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6年(万元) | 2027年(万元) | 2028年(万元) | 2029年(万元) |
| 1,424.70 | 7,679.1330 | 3,732.9119 | 2,559.7110 | 1,215.8627 | 170.6474 |
说明:
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公告经审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和各年度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