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16.83%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15.00%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
股东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EC20969(注)□不适用 |
注: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乐集团”)为香港上市公司,此编号为其公司注册编号。
.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
日收到股东安乐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年
月
日至2026年3月25日期间,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安乐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16.83%下降至15.00%,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资金来源(仅增持填写)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9,117.2340 | 16.83% | 8,127.6820 | 15.00%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 | 2023/06/27-2026/03/25 | / |
| 合计 | 9,117.2340 | 16.83% | 8,127.6820 | 15.00% | -- | -- | -- |
注:(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072),于2023年6月29日披露的《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23-08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2023-084),于2023年
月
日披露的《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23-127),于2026年1月9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6-004)。
(2)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时安乐集团持有65,123,100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6.83%。因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股转增
股,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完成权益分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安乐集团持股变动为91,172,34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6.83%。
(3)上表中“变动前比例”根据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541,770,233股计算,“变动后比例”根据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总股本541,845,333股计算。
(4)本公告中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的尾差造成。
三、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安乐工程)》。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