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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芯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5

证券代码:603893证券简称:瑞芯微公告编号:2025-081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A区20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45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62,639,42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2.392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励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林玉秋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62,464,42399.9333124,6000.047450,4000.0193

2、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62,437,03499.9229155,0890.059047,3000.018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57,020,53697.86065,576,8872.123442,0000.0160

3.02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
A股256,668,84897.72675,915,6752.252354,9000.0210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62,260,95199.8558324,8520.123653,6200.0206

5、议案名称: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62,452,92399.9289105,8000.040280,7000.0309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220,109,892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5%普通股股东24,939,133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17,403,89898.9397105,8000.601480,7000.4589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8,792,16098.975564,8000.729426,2000.2951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8,611,73898.903241,0000.470854,5000.6260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2,218,24399.5601105,8000.249580,7000.1904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其中:

1、议案1、2、3.01、3.0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4、5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次会议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昕、谢阿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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