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林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林伟先生由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调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6日
附件:王林伟先生简历王林伟先生:男,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10月至2006年6月,任汕头市高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8年3月至2008年9月,任广东松炀塑胶玩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助理;2008年9月至2014年7月,任汕头市松炀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6月至2017年10月,任汕头市澄海区远通纸品贸易商行负责人;2014年7月至2017年8月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25年12月,任公司董事。2025年12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