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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
*ST原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6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原尚股票代码:603813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2193号2706房一致行动人之一: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起云路8号4栋301房蚁米安居宝众创空间办公卡位38一致行动人之二:余丰住所/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城衙前塱道******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签署日期:2025年9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第一节释义

......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 4

第三节持股目的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一节释义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原尚股份/上市公司/公司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尚投资/转让方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广州骏荟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余丰
受让方信达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ndaInternationalAssetManagementLimited)(使用“信达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SauderGlobalMultiStrategyFund-R”QFII账户)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原尚投资以20.36元/股的价格向受让方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合计5,355,800股股份
《股票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9月12日与受让方签署的《股票转让协议》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95183324X
法定代表人余军
成立日期2009-10-14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2193号2706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经营期限2009-10-14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余军持股99.40%,边菁持股0.60%

(二)一致行动人之一: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55C42Y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军
成立日期2021-02-20
出资额5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起云路8号4栋301房蚁米安居宝众创空间办公卡位38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期限2021-02-20至无固定期限
合伙人信息余军持有10%份额,原尚投资持有90%份额

(三)一致行动人之二:余丰

姓名余丰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K804***
住所/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城衙前塱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住所/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余军执行董事中国中国广州澳大利亚长期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原尚投资持有公司4,14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9.48%,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骏荟持有公司1,50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5%;余丰持有公司1,16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1%。原尚投资和广州骏荟均为余军控制,余丰与余军为兄弟关系,故广州骏荟、余丰为原尚投资的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协议转让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投资规划安排以及支持上市公司优化股权结构、引入新的投资者,受让方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投资价值的认可而发生的股份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计划或安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原尚投资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355,800股流通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以20.36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总价为109,044,088.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玖佰零肆万肆仟零捌拾捌元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如下:

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原尚投资无限售条件股份41,460,00039.48无限售条件股份36,104,20034.38
广州骏荟限售条件股份15,073,00014.35限售条件股份15,073,00014.35
余丰无限售条件股份11,670,00011.11无限售条件股份11,670,00011.11
合计68,203,00064.94-62,847,20059.84

三、《股票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2025年9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受让方签订了《股票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票转让协议》的签署主体甲方(转让方):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信达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信达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SauderGlobalMultiStrategyFund”QFII专户)

(二)《股票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持有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ST原尚603813)5,355,800股之流通股股票(截止2025年9月11日,占目标公司当前总股本105,015,000股的5.1%,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标的股票。

为免异议,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后,基于标的股票,目标公司因送股、公积金转增、配股等原因产生的派生股票应一并转让给乙方。

2、本次股票转让的价格

经双方协商,本次股票转让价款以本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5%向上取整到分即20.36元/股计算,共计109,044,088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玖佰零肆万肆仟零捌拾捌元整)「转让总价款=股数5,355,800*本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收盘价*95%」。

为免异议,双方一致确认,派生股票不影响股票转让总价款,乙方无需就派生股票另行支付任何款项。

3、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在过户办理前向上交所递交本次股票转让的申请材料,乙方依次按以下时间向甲方分两笔支付股票转让款,并由双方办理股票过户:

1)乙方在双方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第一笔股票转让款即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支付到甲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

2)甲方在办理股票过户完成(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后30个自然日内,乙方将第二笔转让款即99,044,088元(大写:人民币玖仟玖佰零肆万肆仟零捌拾捌元整)支付到甲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

4、协议生效

本协议须经双方签署后成立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不存在质押、查

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交易双方未签署任何其他未披露的补充协议,交易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五、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为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地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签署的《股票转让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余军

一致行动人之一: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余军

一致行动人之二:余丰

日期:2025年9月15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
股票简称*ST原尚股票代码6038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2193号2706房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原尚投资:人民币普通股,41,460,000股,持股比例39.48%广州骏荟:人民币普通股,15,073,000股,持股比例14.35%余丰:人民币普通股,11,670,000股,持股比例11.1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原尚投资:人民币普通股,36,104,200股,持股比例34.38%广州骏荟:人民币普通股,15,073,000股,持股比例14.35%余丰:人民币普通股,11,670,000股,持股比例11.11%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为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计划或安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余军

一致行动人之一: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余军

一致行动人之二:余丰

日期:2025年9月1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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