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进展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告中部分 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丰山生化、丰山全诺资金需要,近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丰山生化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形成的债务提供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2、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丰山全诺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形成的债务提供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对丰山全诺提供担保时,丰山全诺的其他股东南通全诺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按持股比例34%为前述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更正后: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丰山生化、丰山全诺资金需要,近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丰山生化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形成的债务提供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2、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丰山全诺与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形成的债务提供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对丰山全诺提供担保时,丰山全诺的其他股东南通全诺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按持股比例34%为前述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 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校 对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