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5年10月29日,公司已累计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500万元。
一、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福22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
| 发行名称 |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福22转债”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11月28日 |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不超过100,000万元 |
| 补流期限 | 2025-3-20至2026-3-19 |
二、归还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2025年10月29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8,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5年10月29日,公司已累计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500万元,尚未归还的募集资金为70,000万元。公司将在规定到期日之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归还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8,000 |
| 尚未归还的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70,000 |
| 是否已归还完毕 | □是?否 |
| 归还完毕的具体时间(如已归还完毕) | 不适用 |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