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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博达: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603786证券简称:科博达公告编号:2025-082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科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博达智能科技”)?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博达”)本次为科博达智能科技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上海分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合计人民币24,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浙江科博达签署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24,000万元。?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2025年11月27日,公司与中信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沪银最保字第202511-153号),公司为科博达智能科技与中信上海分行之间自2025年11月27日起至2028年11月27日止(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签署的借款、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为24,000万元整。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科博达智能科技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的方式为质押担保、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1号)以及2025年

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6号)。

公司本次为科博达智能科技提供担保金额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对象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科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C26GDC8C
法定代表人柯桂华
成立日期2022-10-17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仁庆路509号8幢1层10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
资产总额517,658,995.32881,740,076.50
负债总额447,656,495.32815,104,487.51
净资产70,002,500.0066,635,588.99
营业收入177,827,462.03447,605,965.65
利润总额-75,617,229.31-65,330,552.53
净利润-41,895,755.31-46,124,201.6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被担保人担保人担保总额(万元)担保方式保证期间
中信上海分行科博达智能科技科博达24,0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主合同:中信上海分行与科博达智能科技自2025年

日起至2028年11月27日止(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主债权:中信上海分行依据其与科博达智能科技自2025年

日起至2028年11月27日止(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3、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24,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科博达智能科技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科博达智能科技作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充分的控制权,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基于以上情况,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利益,科博达智能科技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科博达智能科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科博达智能科技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同时其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科博达智能科技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9,312.83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76%,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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