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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择: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5年10月修订)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1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二○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突发事

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者

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第3条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理相结合的原则。第4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

已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第5条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治理类

1)公司控股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对公司股东会做出有效决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3)公司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核心员工之间存在纷争诉讼,对

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内部决策机制正常运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4)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公司经营管理层无法对公司实施有效的经营管理;

6)公司主要资产被控股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

地无法调回;

7)其他事件。

(2)经营类

1)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持续恶化,严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3)公司因重大质量事故等无持续经营能力;

4)涉及重大经济损失或民事赔偿风险;

5)其他事件。

(3)政策及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本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本公司;

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4)公司内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事故灾难造成公司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5)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风险;

6)其他事件。

(4)信息类

1)公司的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2)报刊、媒体对公司进行集中报道或不实报道;

3)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了严重影响;

4)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的遗漏或错误,对市场造成重大影

响;

5)可能或者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上访或投诉

事件等;

6)其他事件。

第三章突发事件处理的基本原则第6条突发事件处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合法、合规、诚实信用;

(2)及时、积极;

(3)统一领导、统一组织;

(4)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司经营及形象的影响。

第四章组织体系第7条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

对。第8条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由董事长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中董事

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第9条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突

发事件应急处理,就相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

定本公司对外发布事件信息,主要职责包括:

(1)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系统;

(2)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3)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4)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

(5)负责保持与各相关部门或政府的有效联系和衔接;

(6)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10条公司应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根据突

发事件的监测结果对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以便采取应对措施。第11条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责任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

作第一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第12条公司相应岗位人员应保持对各类事件发生的日常敏感度,不断地监测

社会环境的变化趋势,收集整理并及时汇报可能威胁公司正常经营的重要信息,并对其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进行评估。第13条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

为信息的报告人,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信息后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第14条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

应采取的措施等。公司预警信息的传递主要由各子公司、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责任人负责向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汇报,然后由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协同有关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及调查,确定为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须予以高度重视并立即向公司董事长报告,必要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第15条当预警信息被董事会秘书确定为需要披露的信息后,则应当及时按照

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披露。

第六章应急处置第16条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

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制订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第17条应急领导小组确定突发事件后,应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事态严重程度,

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决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针对不同突发事件,成立相关的处置工作小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1)治理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对公司控股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和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时,应立即约见相关股东或其负责人员,请其予以配合,并详细了解事情的进展情况;

2)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其不

能正常履职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罢免相关董事,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应协助有权部门做好案件的调查工作;

3)对公司主要资产被控股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的,应深入了解公司现有的资产状况,对转移资产的详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必要时报警处理;

4)加强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积极应对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彻底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

评估;

2)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及控制;

3)暂时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

4)对于公司经营亏损或面临退市,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或机构进

行沟通,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定向增发、重组;

5)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政策环境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深入调查、了解目前环境,包括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政策

变化、自然环境详细情况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程度;

2)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讨论在上述情形下,公司如何

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3)公司总经理及时提交有关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予以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

4)对于自然灾害或社会公共事件对经营项目已经造成严重影响,

公司应立即派出相关领导亲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现场处理情况;

5)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信息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联系有关媒体负责人,将真实情况进行沟通和告知,并商议处理方案;

2)立即对不实信息做出澄清或更正,尽量减少不良信息的影响;

3)追查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其改正,情形严重者诉诸法律途径

处理;

4)安抚投资者,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研工作;

5)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第18条经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公司可以邀请公正、权威、专业的机构协助解

决突发事件,以确保公司处理突发事件时的公众信誉度及准确度。第19条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尽快消除突发事件的影响,并及时

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应及时对突发事件的起因、

过程、性质、影响、责任和恢复重建以及事件处理效果等事项进行调

查评估,并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第20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

应急预案,充实应急预案内容,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第21条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关于善后事项的处理意见,包括遭受损失情况以及

恢复经营的建议和意见,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第22条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要恪守保密原则,有关突发

事件处理工作中的情况,不得随意泄露;要忠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及形象。第23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应及时将事件情况、已采取的措施、联络人及

联系方式等上报证券监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同时,在掌握事件的具体情况后,应将事件的详细情况书面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公司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可随时上报。

第七章应急保障第24条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

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工作需要和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顺利实施:

(1)通信保障,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必须保证畅通,确保与各部门的联系;

(2)队伍保障,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有权根据突发风险处置工作的需要,

随时召集参与处置人员,被召集人必须服从安排;

(3)物资保障,公司相关部门应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物资保障,

准备好相关的设施、设备及资金、交通工具等;

(4)培训保障,公司内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等常

识,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专业培训工作。

第八章责任追究与奖励第25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第26条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

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公司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报有权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27条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公司给予表

彰和奖励。

第九章附则第28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第29条本办法依据实际情况变化需要修改时,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第30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31条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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