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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天然气: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06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7人发生工作调动,1人离职,1人退休,上述共9人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18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有关情况:

单位:股

回购股份数量注销股份数量注销日期
231,820231,8202026年3月10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6年1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2026年1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债权、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鉴于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7人发生工作调动,1人离职,1人退休,上述共9人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18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9人,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3.182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4,661,19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23.18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3月10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本次减少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4,893,010-231,8204,661,19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521,135,7110521,135,711
股份总额526,028,721-231,820525,796,901

注:变动前数据为截至2026年3月2日的股本数据,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安排符合《激励计划》且不违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减资及工商变更的程序,并依法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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