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28 日、2025 年5 月20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 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来的《关于变更项目 质量复核人的函》,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质量复核人变更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委派李剑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报告和2025 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项目质量复核人。由于事 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丁琴丽接替李剑作为项目质量复核人。
二、本次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及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一)基本信息
丁琴丽,2011 年11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1 年11 月开始在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二)诚信记录
丁琴丽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和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丁琴丽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 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
三、其他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和2025 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