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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力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彬)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6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陈彬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及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我作为任期内2025年度的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陈彬,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0年7月至2012年11月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工作,历任项目经理、经理、高级经理。2013年3月至2021年7月在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担任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21年至今,担任杭州中欣晶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兼职情况及独立性均符合上市公司规范性要求,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结业证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在我任职期间,我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陈彬101010004

我认为,2025年度在我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2025年度我任职期间,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履行各自职责。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高管聘任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2025年在我任职期间,我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陈彬
审计委员会5
提名委员会1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就分拆子公司中鼎智能赴港上市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重大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提出意见建议。报告期内,我出席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专门会议次数出席次数
陈彬22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审阅工作完成情况、内控治理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并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敦促公司及时、客观、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资金的投入与存放、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公司积极支持独立董事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讯、人员安排等条件,保证了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中介机构之间的信息往来。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025年度,公司共发布67份公告,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

2、勤勉履行职责,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报告期内,我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同时,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进行了调查和监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度等事项。我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提高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意识。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展开工作。向我们定期报告公司运营情况,提供资料,保障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相同的知情权;在召开会议前,会议资料能够及时传递,并为我们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有效配合了我们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对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未发生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未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报告期内,我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在对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况等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公司能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经股东会审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公司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实施分红。2025年按规定完成了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同时,我也密切关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以及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我对公司、公司股东曾做出的承诺事项作了梳理,公司及股东均严格遵守了各项承诺,未出现公司、股东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在我任职期间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能够得以有效执行。作为独立董事,我监督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内控体系执行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顺利地按照其工作制度开展工作。

(九)在我任职期间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严格履行《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保持独立判断,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审慎评估。通过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及时与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决策依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对公司治理、财务规范、内部控制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指导,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彬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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