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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9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二)要约方式;(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二十六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除上述主要修订内容外,其他非重要实质性修订内容不再作一一对比。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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