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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通脉: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3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目录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2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4

议案关于修订《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6年3月18日,14点40分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大路6399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段为股东会召开当日,即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学刚先生

六、参加人员:

符合条件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四)介绍到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序号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订<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

(九)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结果;

(十)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宣布决议;

(十一)签署股东会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将无法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向公司会务人员进行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相关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表决票中,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多选作废票处理;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将其拥有的表决权分别投给全部或几位董事候选人;股东应

将投向每位候选人的票数在“投票数”栏中写明;不填表示弃权;投票数超过其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作废票处理。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六、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七、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未经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议案

关于修订《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第十四条涉及经营范围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次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汽车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销售代理,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软件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卫星通信服务,软件外包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专业设计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电子元器件制造,物业管理,住房租赁,租赁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汽车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销售代理,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软件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卫星通信服务,软件外包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专业设计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电子

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

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元器件制造,物业管理,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6-00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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