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4 月修订)》9.8.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 票于2023 年5 月4 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4 月修订)》第9.8.5 条: “上市公司股票因9.8.1 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发布1 次提示性公告,分 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 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2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 年4 月28 日披露的致同审字(2023)第 320A016842 号内控审计报告)和《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4 年4 月30 日披露的致同审字(2024)第320A017425 号内控审计报告)。
公司在2024 年期间进行了重整,于2024 年12 月30 日,被长春市中级人民 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按照相关 规定未披露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5 年4 月修订)》9.8.1 条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 年7 月4 日被上海证券交易 所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
针对内部控制报告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公司成立了内部控制整改小组(以下简称“整改小组”),公司内控整改工作持 续进行中,整改小组负责全面内部控制建设,持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 工作,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不断加强规范运作,理顺财务和资金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资金高效运转;公司已 逐步完善内控制度和重大事项汇报制度;并建立健全严格的追责制度;公司将继 续不断加强和提升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水平,规范公司运行,强化公司的日常管 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内控管理体系运行质量,推进和保障 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
三、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提示性公告,并及时 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特 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2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