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清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03)。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清华先生、王英喆先生回避表决。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