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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股份: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0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90亿元,授权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7)。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2025年

日,公司在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机构账户名称账号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893000011328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使用或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账户。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且能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公司财务中心将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并建立台账,及时跟踪和分析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根据其职责,对现金理财产品进行监督和检查。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同时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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