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本
次担保金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
额度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
反担保
广东宏辉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宏
辉管理”)
不超过 10,000.00 万元
不超过35,000.00
万元 是 否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45,000.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38.44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辉管理在该行
开展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 年4 月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6 月
27 日召开了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授信融资及
担保总额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金融机构要求,2025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
预计互为提供合计人民币15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
押和质押),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时经公司于2025 年10 月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 年12 月1 日召开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度授信融资及担保额度相关事项的议案》,在不改变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信担保总额度的前提下,同意将为资产负债率
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由1 亿元调整为5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
公司担保额度由14 亿元调整为1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4 月
25 日、2025 年10 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2025 年度授信融资及担保总额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度授信融资及担保额度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向全资子公司宏辉管理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
45,000.00 万元(含本次),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广东宏辉管理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宏辉管理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黄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507MAEPKY6X5E
成立时间 2025 年7 月4 日
注册地 汕头市龙湖区玉津中路13 号三楼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一般项目:新鲜水果 批发;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 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 食用农产品零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水产品收购; 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包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 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货物 打包服务;企业管理;一般项目(需备案):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因宏辉管理成立于2025 年7 月4 日,成立不足一年,无最近一年的财务数
据。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宏辉管理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债务人:广东宏辉管理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额:10,000 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
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
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7、保证责任期间:从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具体授信的种
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项下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
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
算。若主合同为贷款类合同的,其约定的贷款(或融资)期限到期(包括提前到
期的情形)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银行承兑类合同的,甲方实际
对外付款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开立担保类协议的,甲方对外履
行担保义务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开立信用证类协议的,则甲方
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
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8、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业务顺利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
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
和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开展及长远发展,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
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分别 于2025 年4 月23 日、2025 年6 月27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授信融资及担保总额相关 事项的议案》;也于2025 年10 月29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 年12 月1 日召开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度授信融资及担保额度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担保事宜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 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5,000 万元 (包括本次担保),占公司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8.44%,全部为公司对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公司子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以上担保 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为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 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4 日
